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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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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1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3】197号)
第一条 为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 第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 第四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范 围 第七条 新设探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 第八条 新设采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的方式授予探矿权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 第三章 实 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供需情况, 第十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勘查许可证、采 受委托的主管部门不得再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招标拍 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 (二)拟招标拍卖挂牌的勘查区块、开采矿区的简要情况; (三)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资质条件以及取得投标人、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四) 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办法; (五) 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八) 投标、竞买保证金及其缴纳方式和处置方式; (九)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九条 投标人、竞买人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缴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探矿权采矿权招标 第二十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 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管部门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 (二)成交时间、地点; (三)中标、竞得的勘查区块、开采矿区的简要情况; (四)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五)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缴纳时间、方式;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要求; (七)办理登记时间; (八)主管部门和中标人、竞得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成交确认书具有合同效力。 第二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一次性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价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竞得结果在指定的场所、媒介 第二十四条 中标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 第二十五条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所约定的时间为中标人、竞得人办理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 第二十六条 主管部门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改变中标、竞得结果或者未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招标拍卖挂牌的档案,档案包括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中标人、竞买人和竞得 第二节 招 标 第二十八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人。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 第三十条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 (三)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主管部门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加。 (四)评标由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由主管部门根据拟招标的探矿权采矿权确定,有关技术、 在中标结果公布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须保密。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或者向他人透露标底或有关其他情况的,主管 第三十三条 确定的中标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高,但投标价格低于标底的除外。 第三节 拍 卖 第三十五条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少于三人的,主管部门应当停止拍卖。 (二)拍卖主持人介绍探矿权采矿权的简要情况; 主管部门和竞得人应当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四十条 探矿权采矿权挂牌的,主管部门应当于挂牌起始日20日前发布挂牌公告。 第四十一条 探矿权采矿权挂牌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挂牌起始日,将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四十二条 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缴纳的,方可填写报价单报价。主管部门受理其报价并确 第四十四条 挂牌期限届满,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主管部门应当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 第四十五条 挂牌成交的,主管部门和竞得人应当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四章 附 则
本办法发布前制定的有关文件的内容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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