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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制度、工作制度 | ||||
一 党务制度 中共南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文件
南土组发〔2006〕2号
关于试行党务公开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试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南纪发〔2006〕11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护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行党务公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 基本原则:(1)坚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的原则;(2)坚持真实可信、客观公正的原则;(3)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4)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具体目标:(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2)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4)探索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方法经验,为全县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提供经验。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1、党组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主要包括:由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2、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处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干部录用考察报告、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务员录用、奖惩兑现等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情况。 5、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四、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党务公开要针对不同的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利用局域网、电子信箱等形式和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由局党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公开的内容由局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提供,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五、实施步骤 按照局的统一安排,试行党务公开工作共分四个阶段(2006年5月1日—2006年年底):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5月1日—5月10日)。主要召开局党组会议、党员职工动员大会、部署宣传等工作,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第二阶段:制定工作方案(5月11日—5月20日)。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主要做好党内外调查研究、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初定公开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拟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积极组织实施(5月21日—10月底)。要做好必要的硬件设施添置、新增内容的公开、制定配套的监督制度,以促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提高(11月1日—12月底)。要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职工对党务公开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措施,为今后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务公开奠定基础。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决定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王志强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陈华龙,纪检组长刘友尼、工会主任张大军,主任科员邹光明为副组长,成员由李传祥、胡海燕、王小玲、陈雄、刘文平、陈燕香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纪检组长刘友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达成共识。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都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先进性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动员同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构建国土资源系统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措施来抓。 3、建立健全制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员制度。局党组聘请由主任科员邹光明、无党派人士刘昌雄(科技局副局长)等四名同志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各国土资源所、局属二级单位都要聘请本辖区、本单位离退休党员、党代表作为此项工作的监督员。二是建立健全意见反馈制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并及时整理,提交支部讨论综合后,再上报局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局党组将依照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考核要求,分别对单位的党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统一考核。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凡在党务公开工作中不能依照局党组要求开展活动的、党务公开内容有疏漏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和上报的,均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支部书记的责任。五是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工作制度。要设立《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簿》和《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收集及办理情况登记册》,做到逐项登记,归档备查。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国土资源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抄 报:市国土资源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南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06年5月18日印发
二 监督制度 南漳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南土资发〔2005〕65号
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推行重大事项决策跟踪监督制度的 实施方案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南漳县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意见〉的通知》,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行重大事项决策跟踪监督制度的实施方案》(南纪发〔2005〕13号)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党内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经局党组批准,在县国土资源局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跟踪监督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重大事项决策跟踪监督制度,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局党组领导班子、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监督领导班子、单位主要负责人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为主要内容,通过聘请党内特邀监督员,赋予其工作职责,硬化监督措施,促进国土资源局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推进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局领导班子集体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党内特邀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有效地开展党内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南纪发〔2005〕13号文件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讨论通过,经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聘请第一批党内特邀监督员的决定》(南纪发〔2005〕18号)的通知,批准我局邹光明、陈燕香、刘文平三位同志为第一批党内特邀监督员,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颁发了《党内特邀监督员聘书》,聘用期为两年,期满后再重新聘任。其工作职责是: 1、列席参加国土资源局局党组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会议; 2、督促局党组把决策的依据和结果向应公开的范围通报; 3、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向局党组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整改或纠正; 4、监督决策结果按照既定方案实施。 5、党内特邀监督员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定期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工作,及时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监督内容 县国土资源局局党组应按照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以下重大事项纳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事项决策,国家有关国土资源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包括按照上级规定作出的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制定有关文件规定等。 2、县国土资源系统重要业务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 3、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4、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核及其奖惩方案。 5、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固定资产买卖置换。 6、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7、其它涉及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利益和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程序 党内特邀监督员对单位党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侧重对决策过程和实施过程开展监督,以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以及决策结果执行过程中出现失误或偏差,其监督程序是: 1、征求意见。局党组在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涉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具体翔实的论证报告,由局办公室汇总提交局党组研究,形成初步决策意见后,再提交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研究表决。 2、集体决策。凡是需经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研究表决的重大事项,应通知党内特邀监督员列席会议。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表决前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由党内特邀监督员监督工作人员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如果表决结果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不能形成决定时,应待进一步征求意见和领导班子充分酝酿后,再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3、通报结果。重大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定后,应将决策的重大事项项目、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决策结果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文件、宣传单、局域网站或新闻媒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开范围的掌握应以重大事项的实施涉及的范围为宜,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向社会公开。 4、监督实施。重大事项一旦形成决定后,应严格按照决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组织实施前,局党组应向党内特邀监督员告知需要监督的重点环节、监督办法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应邀请党内特邀监督员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以免重大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变调走样。 五、有关要求 在党内聘请特邀监督员对局党组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及其实施过程实行监督,是促进局党组决策民主、科学的有效方法,是保证局党组重大决策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具体体现。为了保证此方案的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 1、局党组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模范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觉克服“官本位”思想,把自己的执政行为置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对本系统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积极支持党内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他们在党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每一个党内特邀监督员都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履行好监督工作职责。在开展监督工作时,既要敢于监督,勇于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又要善于监督,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和助手。要严守保密纪律,对暂时不能公开的重大事项严格保密。 3、要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局党组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跟踪监督机制。确定本系统重大事项的具体项目,经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讨论通过后实施。对每一个重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和实施结果都要有党内特邀监督员签字认可,并将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据、会议记录、决策结果、实施结果等有关资料收集存档。 4、要严肃监督工作纪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对各级党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地检查,对无实施方案、不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不按规定程序决策、甚至仍然搞个人说了算的单位和个人,轻者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决策失误、贻误工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政治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的党内特邀监督员,视其工作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解聘处理。对故意刁难党组织工作,引发群众上访闹事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监督方案 抄报:襄樊市国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南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05年8月20日印发 三 工作制度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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