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
(2005-10)
“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是新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1996年以来,我们本着“以人为本,强化素质,规范体制”的原则,深入实际的“开展了强化自身建设,重树国土资源部门形象”的创建活动,有效促进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连续9年我局国土资源工作被省、市、县授予先进单位。具体做法是:
一、完善管理体制,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权高度集中
我局共有干部职工259人,其中局机关23人,基层国土资源所146人,局属事业单位90人。本科以上学历33人,专科学历83人,中专(高中)118人,初中学历23人,小学学历1人。退休9人,退养33人。全系统内設10个科室、9个二级单位,10个基层国土资源所(除清河管委会国土资源所)。
1995年以来,我们针对原土地管理系统体制管理不顺、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业务管理混乱的现状,专题就完善体制问题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引起了县委“四大家”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分别专题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长扩大会。1996年11月率先在全市正式将全县22个乡(镇)土地管理所统一收归为县级“一条编”,隶属我局派出机构,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2002年8月,随着全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局土地管理系统正式更名为“国土资源系统”,将原22个土地管理所合并为10个国土资源所(清河区管委会国土资源所除外),核定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75名。核定财政经费24人,其中局机关14人,基层国土资源所10人。在土地管理体制实行“一条编”后,我们始终坚持“管、和、兴”的发展方针,使国土资源系统逐步走上了规范的轨道。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为了把国土资源系统建设成为队伍最优、力量最棒、体质最活、业绩最佳,我们探索开展了人员分流工作,对达到退养年龄(本局规定)的必须实行离岗退养,同时鼓励离岗创业和买断工龄。在人员分流上,对凡男在1955年以前出生,50岁以上(含1955年)、女1957年出生48岁以上(含1957年)的在职的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职工,必须实行离岗退养。退养后只发档案工资,一律停发岗位津贴、下乡补助、勘丈费、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通讯费。退养期间参与正常的调资调级,到退休年龄后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同时提倡和鼓励离岗创业、留职停薪。留职停薪期间,单位不承担任何基金性的费用,应缴纳的养老金、医保金和住房公积金全部由个人负担。对自愿买断工龄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组织批准,可以一次性买断工龄,局每人发15000元的基数,另外所在单位按工作年限,每年(工龄)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二、围绕振兴创建“学习性机关”,积极开展干部队伍学教活动
1996年,我县土地管理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2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总人数的13.6%。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着事业的发展。针对这一实际,1996年以来,为了迅速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文化素质、理论素质、道德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本着“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知识型干部,培养综合型人才”的原则,把提高队伍素质放在治本的高度,狠抓不懈。首先,加强了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教育。每年春,我们利用召开全县土地管理会议之机,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业务培训,分管业务局长、科室负责人人人登台讲课。另外,我们还组织业务骨干上省厅、到市局参加业务专项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岗位考试,全系统人员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其次,加强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文化水平。在2010年为了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的目标,一方面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制度规定,凡取得专科毕业证的,奖励500元,本科毕业证的奖800元。另一方面,积极为学历教育创造条件。2002年8月,我们与有关院校联系,联合在县局开办了“训基地”,首先就机关和部分基层所未取得专科学历的4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司法文秘》专科学历的三年教学,目前已全部取得毕业资格,5名已取得华农大地土地管理本科学历。再是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围绕践行“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撰写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大部分论文和调研文章,分别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五套马车一起拉》的调研文章被收入到国土资源部调研文库。通过不断开展学教活动,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文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据统计资料表明,截至目前专科以上学历已达到125人,占职工总人数的48.26%,比1996年13.6%增加了44.66%。
三、围绕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权利不能自授是法制年代行政的一个重要原则。作为国土资源系统,如何建立起以人为本,抑制腐败的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温床的新办法,我们始终把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源头治理腐败的突破口,实行首长负责制,形成了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993年以前,我局由于种种原因,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可以说是一个错觉,即凡事都要找局长,什么事都要局长去解决,任何一宗建设用地都要局长去办。96年以来,我们纠正这一做法,特别强调谁主管,谁负责;分工谁,谁当家;谁有错,谁改错。这样以来,不仅调动了每一个领导班子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还能发挥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变少数人操心为人人操心。同时,我们还按照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预防国土资源系统出现腐败问题,我们先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警醒人,用制度激励人。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和回复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用地报批会审制度》以及《关于进一步在国土资源系统加强廉洁自律和源头治腐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制度规定对违法批地、乱收费、滥罚款者一律作下岗处理。1996年以来,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7名违规收费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对2名贪污国家土地费(税)的临时工进行了辞退处理。为建立健全各种监督约束机制,2003年以来,我们又通过民主推荐,选拔了两名退休干部和3名政策水平高、责任性强的同志分别担任内部民主监督成员,让他们享有“有权代表职工审查局机关有关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政务公开中领导班子不廉洁的问题;有权对公开的有关人事管理、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有权代表职工对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领导作出解释,并给予答复;有权列席参加党组成员议事会,并代表职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五种权力”。与此,我们以用地审批、采矿权、探矿权审核报批为核心,建立领导班子集体会审机制,对局内重要事项交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审,集体把关,集体研究,防止少数人说了算,杜绝在业务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土谋私、以矿谋私等现象发生。
(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李传祥 邮编:44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