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许可法》考试复习题 (附答案)
一、 填空题
1.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 (2004年7月1日) 起施行。
2.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 二十 )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需要延长时间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告知申请人。
3.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十)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 (受理) 。
5.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 (即时) 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6.行政机关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时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举行听证。
8.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9.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10.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1.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12.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1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14.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但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15.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单个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17.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8.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和( 注明日期 )的书面凭证。
19.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0.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2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22.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3.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24.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反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行政机关(赔偿)。
25.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但对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除外。
26.《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听证应当制作笔录,最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7.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设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8.按照许可的内容,可以将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29.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0.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3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基础上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4.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5.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36.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37.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38.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9.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40.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1.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国务院对于尚未制定法律的,可用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42.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43.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 信息。
44.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应当(公开)。
二、判断题
1.国务院有关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 (错 )
2.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 对)
3.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对 )
4.行政机关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费用由参与听证的当事人分担。(错 )
5.《行政许可法》适用于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错 )
6.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便民原则以及公众参与等。 (错 )
7.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一定的变通规定。 (错 )
8.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对 )
9.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告知或者多次分别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错 )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也可以于5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错 )
11.行政许可听证的主持人,即本案的调查人员。 ( 错)
1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不出具书面决定。 (错 )
13.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对)
14.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报、电话记录方式提出。 ( 错)
15.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确定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另设一个内设机构统一送达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错 )
16.经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错)
17. 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简单的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可以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错 )
18.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 错)
19.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对 )
20.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条件下,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 对)
21.行政许可就是行政审批。 ( 错 )
22.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错)
23.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对)
24. 行政许可需要举行听证的,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错 )
25.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 对)
2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错 )
27.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 对)
28.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 对)
29.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错 )
30.《行政许可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在《行政许可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 错)
31.为了行政的精简和效能,可以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数个相关的行政许可。 (错)
32.行政许可的申请书必须采用格式文本。 (错 )
33.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尽量要当场作出决定,并作出书面或口头的行政许可决定。 ( 错)
34.行政机关一般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延长15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除外。 (错 )
35.实施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以体现公平竞争。 ( 对)
36.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数量有限的许可,同等条件下,先申请的优先。 ( 对)
3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时,如有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它利益的,就是贪污犯罪,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错)
38.结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 (错 )
39.对于数量有限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在申请人中任意选择一人,准予行政许可,这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权力范围。 (错 )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7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这是典型的行政许可。 ( 错)
41.司法行政部门给小王颁发《律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 对)
42.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未经公布,不能成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对)
43.出于公益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赔偿。 ( 错)
44.行政机关对公务员出国申请进行批准的行为符合《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受该法调整。 ( 错)
45.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下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错 )
46.依法需要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核实的,行政机关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情况紧急的除外。 (错 )
47.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依法提出的延续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拒绝延续。 (错 )
48.行政机关可以适当收取许可证工本费。 ( 错)
49.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任何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
5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虽含有实体性规定,但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程序法。 (对)
51.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不设指定教材,但应当组织考前培训。 ( 错)
52.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之外,适当增设其他条件。 (错)
5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错)
54.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自主决定停业、歇业。 ( 错)
55.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错)
三、简答题
1.简述行政许可的内涵及其特征
答: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办理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力或资格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存在法律一般禁止;二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禁止的解除;三是行政相对人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权力。
2.简述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主体
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国务院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3.简要说明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听证应遵循的程序
答: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列举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答: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5.简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权利
答: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6.哪些事项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答: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7.行政许可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答: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8.行政许可证件有哪几种
答: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9.行政许可制度的功能
答:1)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3)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10.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答:(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11.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要求
答案同第3题
1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表现
答:
1)行政越权;
2)内容违法;
3)程序违法;
4)滥用职权。
13.行政许可制度的功能
答案同第9题
14.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答案同第10题
15.简述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规定
答: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1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表现
答案同第12题
17.简述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
答案同第4题
18.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
1)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2)行政许可公开原则;
3)行政许可公平、公正原则;
4)行政许可效率原则;
5)权利保障原则;
6)诚实信用与依赖利益保护原则;
7)监督、责任原则;
8)竞争性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
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 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A可以向B工商局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有:《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2) 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答: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3) 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A应当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二是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2、(案例)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 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经对设立律师事务所作出了具体规定,而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属于增设行政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2) 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答:
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格式文本是合法的,但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2、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未对收取工本费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收取50元工本费不合法。
(3) 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答:不需要赔偿。理由如下:撤销行政许可是因为甲、乙、丙三人提供伪造的资金证明和工作人员B的隐瞒不报引起的,属于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甲、乙、丙三人因《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撤销而遭受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工作人员B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如接受行政处分等。
3、(案例)2002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02年9月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问:
(1) 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答:无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变更许可应当予以撤销,由于该变更许可是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的,系陈某明显违法所致,因此应认定无效,该行为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在变更采矿许可证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因此本变更许可行为是无效的。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答:申请主体是该矿。程序如下:
1)由该矿向某市地质矿产局提出变更申请;
2)某市地质矿产局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进行审查;
3)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某市地质矿产局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答:要承担。因为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许可。而本案中市地质矿产局作为行政许可机关,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即在行政许可中未对申请人的材料予以审核就同意变更,应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03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答:无权。理由如下: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原书报亭经营者取得的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2、“整顿小组”既不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也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不具有行政许可权,“整顿小组”作出行政行为主体不合法。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答:不合法。因为书报亭的收回其实质是撤销行政许可,而行政机关撤销一个合法有效的行政许可,应当遵守以下一般程序:1、在作出撤销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2、书报亭的经营权涉及原经营者的重大利益,应当举行听证;3、收回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说明理由。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
答:原书报亭经营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行政机关应当对违反程序撤销行政许可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00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
1.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答: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中的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法律、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因此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对“被吊销2次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的规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应当予以修改。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陈某警告。并告之陈某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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