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依据

土地登记程序

土地登记要件

土地登记时限

土地登记结果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证书。向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向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农民集体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向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权利者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土 地 登 记 查 询 库

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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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便河北路

      E-mail:x7811y@yahoo.com.cn  联系电话:0710-5233124  邮政编码:4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