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管理

(2005-06)

   南漳县地处荆山山脉西端,属下二叠系马鞍组地质结构,处于地壳运动频繁,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在2002年被省、市纳入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的基础上,2004年又被纳入全省12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全县共有地质灾害点112个,其中纳入省级重点监测的有2个,市级1个,县级5个。为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05年6月3日,县执法召开了由全县11个镇(区)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的副镇长、国土资源所所长、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县直有关部、办委、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洪波代表县政府严肃要求: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落实“七项制度”。具体制度是:
   严格落实坚持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要坚持汛期日查夜巡制度。对所辖区地质灾害点做到日查夜巡,一旦发现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5232145、5241799);落实预警警示制度。对全县112个地质灾害点要悬挂或树立固定性、明显性、永久性的警示标牌,对易发地质灾害区的群众发放“明白卡”,进一步增强人们群众防险避害能力;落实地质灾害每月报平安制度。自汛期到来之日起,每月25日为地质灾害报“平安日”;落实监测预报制度。要固定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报,认真做好监测记录。要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网络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在大雨、暴雨、风暴来临之前,不仅要向群众做好预警警示或告知,而且要组织专人加密观测,若发现灾害体变形加剧,同时要及时做好临灾预报和防治。若发现险情要及时进行人员、财产安全转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制定安全区和撤离路线,明确预警信号;落实抢险物资供应制度。若发现灾情,县物资局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害点。落实地质灾害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状,对不按规定进行工程建设、矿产开发而诱发地质灾害的,对防治责任不落实或措施不力的,对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不力、抢救不力扩大损失的,对发生灾情后隐瞒不报、错报、贻误实机造成险情加剧的,对贪污、挪用专项治理工程款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依法追究纪律和刑事责任。
                       (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李传祥 电话:1350727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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