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登记发证收费标准及依据

1.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收取,每平方公里 元/年。
依据: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2.采矿登记收费:大型矿山 元/个,中型矿山 元/个,小型矿山 元/个。
依据:地矿部、财政部地发[1987]289号《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3.变更登记收费: 元/个。
依据:地矿部、财政部地发[1987]289号《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主办: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便河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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